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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16年第三十期随机确定中介机构结果公示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28 08:4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16年第三十期随机确定中介机构结果公示

2016927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在本院新闻发布中心举行2016年第三十期随机确定中介机构会议,现将结果公示:

专业技术鉴定类

案号

当事人

委托事项

中介机构

2015)穗海法少民初字第222

原告:陈彬浩

被告: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对被告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等内容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6)委鉴8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承接

2016)粤0105民初5395

原告:广州市广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广州橡胶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人:广东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朱荣岳

对原告提供的落款日期为1997108的《合作开发房地产补充合同》等八份文件的落款处加盖的“广州市广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公章进行真伪鉴定,委托编号(2016)委鉴132

5. 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

2016)粤0105民初5683

原告:广州极翔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等

对原告提交的《广州极翔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租车单》及《租车及配套服务合同》中“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公章进行真伪鉴定,委托编号(2016)委鉴133

1. 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司法鉴定所

2015)穗海法民三初字第1341

原告:何志勇、江宝琴

被告:李秀兰、广州市居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对接入是否危及建筑物和02单元的使用安全、以及对涉案房屋所遭受的漏水损害与被告李秀兰装修改建房屋并接入使用02单元排污管道的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6)委鉴88

5. 广州仲恒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

2015)穗海法民三初字第1342

原告:梁栋

被告:李秀兰、广州市居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对接入是否危及建筑物和02单元的使用安全、以及对涉案房屋所遭受的漏水损害与被告李秀兰装修改建房屋并接入使用02单元排污管道的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6)委鉴89

5. 广州仲恒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

2015)穗海法民三初字第1343

原告:孔启凡、胡红莲

被告:李秀兰、广州市居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对接入是否危及建筑物和02单元的使用安全、以及对涉案房屋所遭受的漏水损害与被告李秀兰装修改建房屋并接入使用02单元排污管道的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6)委鉴90

5. 广州仲恒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

2015)穗海法民三初字第1344

原告:钟志明、张娜

被告:李秀兰、广州市居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对接入是否危及建筑物和02单元的使用安全、以及对涉案房屋所遭受的漏水损害与被告李秀兰装修改建房屋并接入使用02单元排污管道的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委托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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