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16年第二十一期随机确定中介机构结果公示
专业技术鉴定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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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当事人 |
委托事项 |
中介机构 |
(2016)粤0105民初554号 |
原告:刘常绚
被告:广州汉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对《全程移动互联网服务平台服务合同》(服务编号:2013-2002367)中用户签字(盖章)部分的签名是否为本案原告刘常绚本人所签署进行笔迹鉴定,委托编号(2016)委鉴98号 |
6. 广东恒鑫司法鉴定所 |
(2016)粤0105民初1568号 |
原告:徐虹等
被告:广州汉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 |
对《全程移动互联网服务平台服务合同》(服务编号:2012-5182203)中用户签字(盖章)部分的签名是否为本案原告徐虹本人所签署进行笔迹鉴定,委托编号(2016)委鉴99号 |
5. 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 |
(2016)粤0105民初3589号 |
原告:何海燕
被告: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
对本案被告提交的《ICSI治疗知情同意书》、《体外受精-胚胎移植知情同意书》中手写部分“患者合并巧囊,取卵术中同时行囊肿穿刺术……”与原告何海燕的签名形成时间的先后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6)委鉴97号 |
1. 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司法鉴定所
2. 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
4. 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
5. 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 |
(2016)粤0105民初396号 |
原告:黄金棠
被告:张敏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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