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11年第39期摇珠公告
现定于 一、房地产类一项
1、案号:(2011)穗海法民执字第3577号;标的:对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9号南北广场二层115号商铺的市场价进行评估,委托编号165号;
二、拍卖类一项
1、案号:(2011)穗海法指执字第61号;标的:对海珠区怡正街1号301房产权份额进行拍卖,委托编号20号;
三、痕迹鉴定类一项
1、案号:(2011)穗海法民三初字第2361号; 标的:对汤政军的签名和指模是否其本人的亲笔签名和指模进行鉴定,委托编号82号;
本期摇珠需到现场见证的中介机构代表分别是广州银基拍卖有限公司、广东华友拍卖行有限公司、广东融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请上述三家中介机构务必派员在当天下午2时50分前到现场参加摇珠,并请所有到场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凭本机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签到。没有通知作为见证代表的中介机构可以自愿到场参加。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 十一 月 二十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