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12年第2期摇珠公告
现定于
一、房地产类三项
1、案号:(2011)穗海法民执字第3563号;
标的:对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信步东街30号1002房的市场价进行评估,委托编号12号;
2、案号:(2011)穗海法民执字第3503号;
标的:对广州市越秀区大新路以北、天成路以东新濠大厦首层134号铺的市场价进行评估,委托编号13号;
3、案号:(2011)穗海法民执字第2162号;
标的:对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7号1304房的市场价进行评估,委托编号14号;
见证的中介机构代表分别是广州中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深圳市国咨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请上述三家中介机构务必派员在当天下午2时50分前到现场参加摇珠,并请所有到场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凭本机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签到。没有通知作为见证代表的中介机构可以自愿到场参加。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 二 月 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