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11年第25期摇珠公告
现定于
一、 房地产类四项
1、案号:(2011)穗海法民执字第1340号;
标的:对广州市海珠区东晓路195号金兰阁1604房的市场价进行评估,委托编号101号;
2、案号:(2011)穗海法民三初字第1698号;
标的:对广州市海珠区晓港东一马路5号201房的房屋的市场价进行评估,委托编号102号;
3、案号:(2011)穗海法民三初字第1060号;
标的:对广州市海珠区东晓南路英豪一街39号601房的市场价进行评估,委托编号103号;
4、案号:(2011)穗海法民执字第1504号;
标的:对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北侧100号【晓城大厦A-D座(F4-F7栋)2层204房、1层103房、1层116房】共三套房屋的市场价进行评估,委托编号104号;
二、 工程造价类一项
1、案号:(2011)海民三重字第1号;
标的:对广州市赤岗石榴岗路1号大院内东北侧赤岗大厦大楼二楼东侧内玻璃幕墙和铝合金窗在
三、价格鉴定类有一项
1、案号:(2011)穗海法民执字第1868号;
标的:对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71号401房从
四、文件鉴定类一项
1、案号:(2011)穗海法民三初字第1054号;
标的:对
2、案号:(2011)海民四初字第133号;
标的:对“黄昕”的签名是否本人签名进行鉴定,委托编号48号;
本期摇珠需到现场见证的中介机构代表分别是广东中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广东正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请上述三家中介机构务必派员在当天下午2时50分前到现场参加摇珠,并请所有到场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凭本机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签到。没有通知作为见证代表的中介机构可以自愿到场参加。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 八 月 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