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16年第三十期随机确定中介机构结果公示
专业技术鉴定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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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当事人 |
委托事项 |
中介机构 |
(2015)穗海法少民初字第222号 |
原告:陈彬浩
被告: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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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告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等内容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6)委鉴81号 |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承接 |
(2016)粤0105民初5395号 |
原告:广州市广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广州橡胶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人:广东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朱荣岳 |
对原告提供的落款日期为 |
5. 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 |
(2016)粤0105民初5683号 |
原告:广州极翔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等 |
对原告提交的《广州极翔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租车单》及《租车及配套服务合同》中“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公章进行真伪鉴定,委托编号(2016)委鉴133号 |
1. 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司法鉴定所 |
(2015)穗海法民三初字第1341号 |
原告:何志勇、江宝琴
被告:李秀兰、广州市居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对接入是否危及建筑物和02单元的使用安全、以及对涉案房屋所遭受的漏水损害与被告李秀兰装修改建房屋并接入使用02单元排污管道的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6)委鉴88号 |
5. 广州仲恒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 |
(2015)穗海法民三初字第1342号 |
原告:梁栋
被告:李秀兰、广州市居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对接入是否危及建筑物和02单元的使用安全、以及对涉案房屋所遭受的漏水损害与被告李秀兰装修改建房屋并接入使用02单元排污管道的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6)委鉴89号 |
5. 广州仲恒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 |
(2015)穗海法民三初字第1343号 |
原告:孔启凡、胡红莲
被告:李秀兰、广州市居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对接入是否危及建筑物和02单元的使用安全、以及对涉案房屋所遭受的漏水损害与被告李秀兰装修改建房屋并接入使用02单元排污管道的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6)委鉴90号 |
5. 广州仲恒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 |
(2015)穗海法民三初字第1344号 |
原告:钟志明、张娜
被告:李秀兰、广州市居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对接入是否危及建筑物和02单元的使用安全、以及对涉案房屋所遭受的漏水损害与被告李秀兰装修改建房屋并接入使用02单元排污管道的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委托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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