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摇珠公告 ->正文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16年第二十一期随机确定中介机构结果公示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20 11:3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16年第二十一期随机确定中介机构结果公示

2016719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在本院新闻发布中心举行2016年第二十一期随机确定中介机构会议,现将结果公示:

 

专业技术鉴定类

案号

当事人

委托事项

中介机构

2016)粤0105民初554

原告:刘常绚

被告:广州汉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对《全程移动互联网服务平台服务合同》(服务编号:2013-2002367)中用户签字(盖章)部分的签名是否为本案原告刘常绚本人所签署进行笔迹鉴定,委托编号(2016)委鉴98

6. 广东恒鑫司法鉴定所

2016)粤0105民初1568

原告:徐虹等

被告:广州汉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

对《全程移动互联网服务平台服务合同》(服务编号:2012-5182203)中用户签字(盖章)部分的签名是否为本案原告徐虹本人所签署进行笔迹鉴定,委托编号(2016)委鉴99

5. 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

2016)粤0105民初3589

原告:何海燕

被告: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对本案被告提交的《ICSI治疗知情同意书》、《体外受精-胚胎移植知情同意书》中手写部分“患者合并巧囊,取卵术中同时行囊肿穿刺术……”与原告何海燕的签名形成时间的先后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6)委鉴97

1. 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司法鉴定所

2. 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

4. 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

5. 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

2016)粤0105民初396

原告:黄金棠

被告:张敏兰等

版权所有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177号

粤ICP备12040518号-1 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下载试用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