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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15年第三十二期随机确定中介机构结果公示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30 04:1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15年第三十二期随机确定中介机构结果公示

2015929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在本院新闻发布中心举行2015年第三十二期随机确定中介机构会议 ,现将结果公示:

 

专业技术鉴定类

案号

当事人

委托事项

中介机构

2015)穗海法民一初字第208

原告:农秀仙

被告:江门市妇幼保健院等

对农秀仙的伤残等级及护理依赖程度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5)委鉴90

2. 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

2015)穗海法生民初字第579

原告:林育创、叶冬梅

被告:朱桂兴

第三人:王波

2001711《声明》上“何岐才”签名的真实性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5)委鉴141

3. 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

2015)穗海法民三初字第1525

原告:广州鸿大行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被告:林金达

对《中介服务费确认书》中确认人处的签名“林金达、林华女”与其余手写字体的笔迹形成时间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5)委鉴144

4. 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

2. 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司法鉴定所

3. 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

 

 

工程造价类

案号

当事人

委托事项

中介机构

2015)穗海法民二初字第2023

原告:邬楚霞

被告: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对海珠区小港路福庆南42号的修复造价进行评估,委托编号(2015)委鉴143

1.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房地产评估类

案号

当事人

委托事项

中介机构

2015)穗海法生民初字第466

原告:陈少芳

被告:乔正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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