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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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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海法〔2015〕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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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命王慧仪等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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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海珠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王慧仪等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的通知》(海常发[2015]29号)的精神,以下34位同志被任命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王慧仪(女)、王君碧(女)、王颖仪(女)、任妍(女)、曲营建、孙浩权、何田生、何正珍(女)、何佩贤(女)、陈卉昕(女)、陈耀标、陈丽娥(女)、陈锦冰(女)、麦霭妮(女)、杨灯芳(女)、杨二梅(女)、钟文贤、钟信耀、胡彬(女)、郭晓瑜(女)、侯文卿(女)、高建民、莫树勋、梁友花(女)、黄敏(女)、黄嘉华、张妮(女)、彭建新、彭海、曾雪敏(女)、谢琼、潘金燕(女)、黎婉芳(女)、戴雪洁(女)上述34位同志从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抄送: |
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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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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