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记者 李永
通讯员 交警 杨美满
昨日下午,3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醉猫”司机在广州海珠区法院接受审判。庭上,醉驾司机悔不当初,判刑前才想起要照顾未满周岁的孩子,恳求法官判处缓刑。3名醉驾司机昨日均被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3名醉猫集中受审
2月13日22时05分,林某某(39岁,广西人)饮酒后驾车途经海珠区东晓南路路段时,被设卡查酒驾的执勤民警查获。林某某称,他当日13时许与朋友在家中吃饭,大概喝了两瓶啤酒,然后就一直在家里休息,到晚上10点左右以为应该“醒酒”了,便驾车前往番禺吃晚餐。然而,在交警截停他时,林某某口齿表达都不清楚。经血液检验鉴定,林某某静脉血液中的乙醇(酒精)含量为109.0 mg/100mL,属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昨日,林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在海珠区法院开庭,一并开庭的还有两名涉嫌醉驾的司机雷某(28岁,江西人)、李某某(29岁,辽宁人)。两人分别于3月2日、2月10日饮酒后驾车途经海珠区东晓南路路段时被查获,静脉血液中的乙醇(酒精)含量分别为83.4 mg/100mL、116.8 mg/100mL,均属于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
庭上,犯罪嫌疑人雷某恳求法官:“我承认自己危险驾驶,触犯法律,不仅因此被吊销驾驶证5年,而且丢了工作,又要被判刑。家里未满周岁的孩子没人照顾,恳请从轻处罚或缓刑。”
海珠区法院对上述3宗案件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从审到判,总共仅用时半个小时左右,既提高了审判效率,又做到了及时惩治犯罪。“今年1月至今,我院共宣判危险驾驶案件50宗,全部适用刑事速裁程序。”负责此次集中宣判的陈姓法官说。
半个月查酒驾227宗
目前,广州交警正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以“平安”为主题的涉酒、涉毒等交通违法行为统一整治月活动。据交警部门统计,4月1日至15日全市共查处涉酒交通违法行为227宗,其中醉酒驾驶90宗。全市共发生涉酒交通事故36宗,造成21人受伤,财产损失11.1万元,未发生死亡事故。
广州交警有关负责人介绍,对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早已是广州交警的常态化工作之一,会采用定点检查、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同时深入酒吧、食肆、停车场等易发生酒后驾车的场所,将严查酒后驾驶的工作前移至酒驾前执法提醒。
李永、杨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