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买家广州购房失败被判付违约金16.8万
买房可避限购?别听房产中介瞎忽悠,否则吃亏的只有你自己。近日,海珠区法院公布的一些案例显示,仍有不少人怀着侥幸心理,尝试通过违法、违规的手段来达成房屋交易,最终却尝到苦果,导致诉讼缠身,代价不菲。
买家郑某是温州人,不具有广州户籍。按广州购房政策,他必须提供在广州连续纳税或缴交社保达到一定年限的证明,但郑某并不具备该条件。在此情况下,郑某仍不放弃在广州购买房屋,并自信可以通过中介公司以违规手段让政府部门出具满足政策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故与卖家钟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法院认为,郑某明知自己不具备购房资格,还签了合同,理应承担违约后果,故被判需向卖家钟某支付违约金16 .8万元。郑某房没买成,还白白支付了16 .8万元违约金,一怒之下将中介公司告上法庭。岂料中介公司称,广州的限购政策已经颁布2年,郑某作为买房者理应了解,而且中介公司也在合同中对其资格问题进行了提醒。
南都记者吴笋林 通讯员杨晓梅 蔡华强 杨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