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摇珠公告 ->正文

2014年第二十期摇珠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04 12:0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14年第二十期珠公告
        现定于2014年7月8日下午3时在本院新闻发布中心举行本年度第二十期摇珠大会。本次摇珠的中介机构代表有广东潜龙拍卖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东衡益拍卖有限公司、广东平正拍卖有限公司、广东安宝拍卖有限公司、广东金坤拍卖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鉴定类
案号
当事人
委托事项
中介机构
(2012)穗海法民三初字第2692号
原告:江静
被告:熊家玮、广州丰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利广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对广州市海珠区警安街7号701单元房屋的漏水成因进行鉴定,委托编号4号
 
(2014)穗海法民二初字第128号
原告:黄远华
被告:张允静
对《借款合同》、《收款收据》上“张允静:签字和指模的形成时间等四项内容进行鉴定,委托编号56号
 
(2014)穗海法民四初字第11号
原告:周家国
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明珠支行
对视频是否存在后期补录音及视频的真实性进行鉴定,,委托编号86号
 
(2014)穗海法民一特字第18号
申请人:李智南、李趣英、李群
被申请人:谭凤瑶
申请人李智南、李趣英、李群共同申请对被申请人谭凤瑶的精神状态及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委托编号87号
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由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承接
(2014)穗海法民一初字第730号
原告:江流珍、钟海锋等人
被告: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对本案被告即医疗机构方的医疗行为进行分析鉴定,委托编号88号
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由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承接
(2014)穗海法民三初字第528号
原告:李海兰
被告:欧小兵
对被告提供的《合作经营合同》上第二页右下角的“李海兰”及该合同第二页右下角“由于乙方经营亏损,2014-3-1日终止合同,互不追责。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的字迹生成时间进行鉴定,委托编号89号
 
(2014)穗海法民一初字第834号
原告:董志峰
被告:胡张丽
分别对董志峰、胡张丽和董格菲(女)的亲子关系进行鉴定,委托编号90号
 
 
房地产评估类
案号
当事人
委托事项
中介机构
(2014)穗海法执字第1613号
申请执行人:骆敬军
被执行人:陈志军等
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50号D座701房二分之一产权的市场价进行评估,委托编号72号
 
(2014)穗海法执字第1723号
申请执行人:陈子成
被执行人:周松茂
对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紫龙大街29号501房的市场价进行评估,委托编号73号
 
(2013)穗海法执字第2526号
申请执行人:陈满成
被执行人:钟岳辉
对广州市海珠区荔福路52号801房的市场价进行评估,委托编号74号
 
 
 
拍卖类
案号
当事人
委托事项
中介机构
(2013)穗海法执字第809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被执行人:张胜利、余玉萍
对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三横路10号805房的产权进行拍卖,委托编号21号
 

版权所有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177号

粤ICP备12040518号-1 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下载试用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