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14年第八期随机确定中介机构结果公示
2014年3月25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在本院新闻发布中心举行2014年第八期随机确定中介机构会议 ,现将结果公示:
物证类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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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当事人 |
委托事项 |
中介机构 |
(2013)穗海法民二初字第2142号 |
原告:余佳萦 被告:余朝军 第三人:余志林、温瑞芬 |
对被告提交的证据《授权委托书》等材料的形成时间及“余朝阳”签名的真伪、“余朝阳”与“余朝军”的签名是否同一人签署进行鉴定,委托编号40号 |
第一顺序:2、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司法鉴定所 第二顺序:3、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 第三顺序:6、广东天正司法鉴定中心 第四顺序:4、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 |
医疗损害鉴定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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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当事人 |
委托事项 |
中介机构 |
(2014)穗海法民一初字第304号 |
原告:黄世钦 被告: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二一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三明市第二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对四被告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进行鉴定,并对原告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委托编号41号 |
11、佛山市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 |
(2014)穗海法少民初字第3号 |
原告:廖佩欣 被告: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
珠江医院对原告的手术中的过错与原告在该次手术之后的治疗以及在南方医院的手术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若存在因果关系,所占比例如何进行鉴定,委托编号42号 |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由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承接本案鉴定 |
股权评估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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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当事人 |
委托事项 |
中介机构 |
(2014)穗海法执字第854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鹏德成长投资基金企业、深圳市蓝色大禹成长投资合伙企业 被执行人:唐似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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