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法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非编合同制司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职位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非编合同制司机2—3名。
2 招聘人员条件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4 公道正派,热爱法院工作;
5 男性,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增城市、从化市),现居住在海珠区及周边;
6 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后出生);
7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8 身体健康;
9 持准驾车型B1或以上驾驶证,驾龄3年以上及具有较丰富的路面驾驶经验。
10 招聘办法
(2) 报名
5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时间: 6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证明、驾驶证,无犯罪记录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7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 张,并由本人填写《2013年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制司机报名登记表》。
(3) 考试
考试内容是进行汽车驾驶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驾驶证》。
4 聘用与待遇
5 考试合格并通过体检的,签订《劳动合同》,法院依法办理参加社会劳动保险、公积金等手续。
6 签订《劳动合同》及试用期满后,按每年42000元额度内支付工资及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7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83005329,13922772812。
联系人:
二○一三年七月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