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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房贷"限购令" 男子伪造身份证获刑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18 00:0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了规避限购令在广州买第二套房,外地男子伪造身份证。为试验身份证的真伪,他跑去银行办理银行卡,被银行工作人员识破。 2013315日上午,海珠区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被告人陈某,男,1978年生,中专,广东省惠来县人。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于2012111415许,到海珠区滨江东路农村商业银行,使用其让人伪造的姓名为孙某飞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开设了一张银行卡。随后,被告人陈某到海珠区滨江东路中国民生银行,再次使用上述临时身份证办理银行卡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检察机关于201325以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供述,为了规避限购令在广州买第二套房,其通过互联网请他人伪造居民身份证,他去银行办理银行卡是为了试验身份证的真伪。

 

法院判决,被告人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数罪并罚,惟被告人自首,判处拘役五个月,罚金两千元。被告人当庭表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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