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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社会力量 强化心理关怀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29 00:0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12月13日上午,我院“心··暖万家”家事案件调解中心挂牌成立,标志着广州市第一个由基层法院和妇联联合推出的家事案件调解项目正式启动。这是我院与区社工委、区妇联携手合作,“把脉”家事案件,强化心理关怀,实现家事审判工作的社会联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广州市妇联主席苏佩、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向金华、海珠区委副书记苏小澎、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马红安、广东省妇联权益部部长杨世强等省、市、区领导参加了揭牌仪式。
我院院长邬耀广代表法院致欢迎辞。他指出,我院受理的民事案件30 % 以上是家事纠纷案件,如离婚、析产、继承、抚养、赡养等。在家事审判方面,我院创新思路,积极引入区社工委、区妇联等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各自的人才优势和职能优势,强化对家事案件当事人的心理关怀,合力化解家事矛盾纠纷,实现家事审判的社会联动,促进案结事了。自今年7月实践至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区妇联主席简瑞燕对此次合作项目进行了介绍。项目的运作方式为:一是在法院专设家事案件调解室——“情感解码室”,为当事人提供诉前咨询、心理辅导等服务。二是在诉讼过程中,根据家事案件当事人的性别、性格、职业及地域特点,有针对性地安排人民陪审员,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亲民优势,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纠纷。必要时邀请项目专家在休庭后对当事人进行情绪疏导。三是在诉讼结束后,由资深法官、妇联干部、心理专家、社工等组成心理咨询团继续对典型个案的当事人进行跟进服务,将判后答疑与心理疏导结合起来,为当事人提供“一对一”、“多对一”的治疗性辅导。
区委副书记苏小澎认为区法院、社工委、妇联联合开展家事案件调解工作具有开创性意义。他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找准切入点,实实在在采取措施化解婚姻家庭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二是注重家事案件社会联动联调工作制度建设,及时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和理论研究,培养一支在家事调解方面有丰富经验和理论素养的社会力量。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向金华在讲话中指出,家事案件调解项目通过搭建法院、社工委、妇联及相关社工组织合作平台,整合多方社会资源,构建专业服务团队,以解决情感、心理问题为着力点,为家事案件当事人提供服务,有力地促进了案结事了。他要求家事案件调解中心成立以后,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探索,及时总结,形成合力;要主动宣传,提高认知度,争取更大支持,争当家事案件调解的排头兵。
广州市妇联主席苏佩充分肯定了海珠区在开展家事案件调解工作的全新尝试,她希望,区妇联要充分依托“妇女之家”,与区法院密切合作,联动联调,在化解家庭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做出新成效;加强项目运作管理,擦亮项目品牌,促进长效化发展;着力典型案件的破解,加强对重点群体的服务,重点解决一批影响面广的典型案例。
随后,邬院长作为法院代表与区社工委、区妇联领导签署了《关于联合开展“心··暖万家”调解工作的意见》。今后,三方将依此工作意见,加强联系,建立政策法规咨询、案件信息通报交流、诉前中后调解衔接、定期研讨合作机制。
最后,省、市、区领导共同向7名项目专家颁发聘书,并为“心··暖万家”家事案件调解中心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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