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五折优惠,只限洗头剪发
2011年10月11日,苏女士在天某美容美发海富店(下称美发店)处洗头时,在店里女服务员的劝说下办理了一张1000元的会员卡。苏女士称,办理会员卡时,店里的女服务员只强调持该卡消费可享受5折优惠,但并未向苏女士明确优惠范围。
三天后,苏女士到美发店处消费了68元的护肤项目,结账时却被告知该会员卡的优惠范围只限于洗头、剪发,诸如烫染、护肤等项目都优惠不了,且必须使用现金结账。苏女士消费的洗头项目,原价为20元,美发店却收取15元,也并非是按照承诺的五折优惠。
在得知从办卡到消费的过程均是欺骗时,苏女士无奈向美发店提出退卡的要求,但店员却又表示不能按余额退款,必须按原价计收,只退回870元。苏女士认为,美发店显然是故意刁难消费者,于是投诉到工商局海珠分局,但双方仍未能协商解决。
法院:美发店构成欺诈
海珠区法院一审认定,店员在苏女士办理会员卡时并未明确告知可以享受五折优惠服务的具体范围,并且在苏女士的多次消费当中也没有对苏女士消费给予五折优惠,构成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据此,法院认为,苏女士共计持会员卡消费了100元,美发店依法应退还该100元,并赔偿100元给苏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