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杨美满) 昨日上午,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对一宗爆炸案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黄某犯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15天。
据指控,现年26岁的黄某来自江西赣州市,只有小学文化。去年9月13日晚10时许,黄某在广州市海珠区瑞宝村某制衣厂内,因1000多元工资结算问题,与雇主李某发生纠纷。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黄某用剪刀剪断液化石油气瓶的输气管,持液化石油气瓶和打火机,扬言炸掉制衣厂以威胁李某结算工资。
制衣厂的监控录像显示,案发时黄某拖着一个煤气瓶通过制衣厂办公室的前台。随后,在场人员报警,黄某最终在到场的治安员和民警劝阻下,放弃引爆煤气瓶,因而未造成严重后果。
昨日庭上,黄某低头悔罪,表示对自己的一时冲动后悔莫及。黄某说,他只是想吓一吓雇主李某,并没有真想制造爆炸。据悉,黄某的父亲黄某海开摩托车搭客为生,此事发生前,黄某海因交通事故摔伤了右手臂,家里急需用钱。黄某说,“这1000多元对我来说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