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克隆”出租车 我假冒交委工作人员讹你车
广州日报讯(记者章程 通讯员杨美满)5名仅有小学、初中学历的男子,冒充广州市交委工作人员,以查扣无证运营的出租车为由,短短4个月间,先后骗得5名受害人经改装的出租车辆,价值10余万元。昨日,记者从海珠区法院获悉,涉案5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一审分别被判处2年9个月至4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据被害人刘某贤回忆,今年2月18日,刘某贤在三元里大道一家宾馆门口前,驾驶私自改装的出租车搭乘了甘某、刘某华、钟某等几人,对方声称要去嘉禾。但当刘某贤开车抵达嘉禾镇长湴牌坊附近时,坐在副驾驶位的甘某急忙叫他停车。停车后,甘某突然将刘某贤的车钥匙拔下,并拿出“市交委人员工作证”,谎称:“我们是市交委的,你这个车我们要扣,你下车。”因为知道自己改装出租车是违法的,刘某贤顿感害怕,于是立即下车离开,随即,甘某等人将该辆车开走后,另换车牌并拿来自用。
经查,自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期间,甘某、钟某、宣某、刘某华以及林某等5人先后假冒市交委工作人员,另骗取4名被害人的“克隆”出租车。其中,被告人甘某、宣某参与诈骗5次,诈骗数额共计人民币10余万元,被告人刘某华、林某参与诈骗4次,诈骗数额共计人民币8万余元;被告人钟某参与诈骗3次,诈骗数额共计人民币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