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章程通讯员杨美满)一名29岁的海南籍男子,分别假冒不同身份,通过婚恋网站结识单身女性,在短短1年多时间内,同时与4名女子以恋爱、结婚的名义来往,共骗取财物17万余元。昨日,记者从海珠区法院获悉,涉案被告人陈某因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1月至2011年1月期间,被告人陈某在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假冒“李民”、“迟文卿”的姓名,通过婚恋网站认识了被害人蔡某、梁某琼、卢某丽、陈某等人,并同时与上述被害人以谈恋爱的方式骗取信任。
随后,陈某在与4名被害人交往的过程中,先后以搞工程需要钱或者工程出了问题等借口为由,共骗取4名被害人现金17.4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2625元的东芝M853型笔记本电脑1台。赃款及物品至今均未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