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定于
专业技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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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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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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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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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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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穗海法民二初字第939号 |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被告:广州羽骏皮具有限公司 |
对本案涉及的《个人贷款保证合同》和《个人循环贷款最高额保证合同》中内容为“广州羽骏皮具有限公司”印章和“辛小东”签名的真伪进行鉴定,委托编号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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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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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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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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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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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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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穗海法执字第67号 |
申请人:朱静 被执行人:吕达 |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翠馨街12号1509房,委托编号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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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穗海法执字第1737号 |
申请人:李国宁 被执行人:漆赵红、欧阳毅、广州伊姿雅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景致街12号504房,委托编号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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