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12年第6期摇珠公告
现定于 一、房地产类两项
1、案号:(2012)穗海法执字第540号; 标的:对海珠区同福中路仁厚直街72号304房的市场价进行评估;委托编号26号;
2、案号:(2011)穗海法民三初字第2574号; 标的:对海珠区赤岗路180号202房的市场价进行评估;委托编号27号;
二、价格鉴定类一项
1、案号:(2012)穗海法执字第402号; 标的:对滨江东路宜利街8号2008房的房屋使用费进行评估;委托编号28号;
三、工程造价类一项
1、案号:(2012)穗海法民三初字第345号; 标的:对海珠区敦和路78号之十五301房损失的修复费用进行评估;委托编号29号;
四、拍卖类两项
1、案号:(2011)穗海法民执字第3499号; 标的:对存放在海珠区新港东路1000号负一层B1003铺的财产一批进行拍卖;委托编号2号;
2、案号:(2011)穗海法民执字第3386号; 标的:对海珠区泰沙路565号403房的产权进行拍卖;委托编号2号;
五、文件鉴定类一项
1、案号:(2012)穗海法民三初字第26号; 标的:对“涉案的买卖协议、收款收据、同意书等的签署时间及盖章时间进行鉴定;委托编号17号;
见证的中介机构代表分别是广东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华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南方证券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请上述三家中介机构务必派员在当天下午2时50分前到现场参加摇珠,并请所有到场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凭本机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签到。没有通知作为见证代表的中介机构可以自愿到场参加。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 三 月 十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