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12年第5期摇珠公告
现定于
一、房地产类三项
1、案号:(2012)穗海法民执字第20号;
标的:对海珠区新港西路愉悦街7号904房的市场价进行评估;委托编号22号;
2、案号:(2009)海民执字第4413号;
标的:对海珠区江燕路南珠北街10号504房房屋四分之一产权份额的市场价进行评估;委托编号23号;
3、案号:(2006)海民执字第6317号;
标的:对海珠区滨江东路69-73号负二层车位A160的市场价进行评估;委托编号24号;
二、资产类一项
1、案号:(2012)穗海法民执字第20号;
标的: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意美家卫浴陶瓷世界22栋一楼1号内的财产物品一批的市场价进行评估;委托编号25号;
三、文件鉴定类二项
1、案号:(2012)穗海法民三初字第3044号;
标的:对“广州市徐庄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公章的真实性进行鉴定;委托编号13号;
2、案号:(2012)穗海法民一初字第1429号;
标的:对许志毛的签名及落款时间的笔迹真实性进行鉴定;委托编号14号;
四、房屋安全鉴定类一项
1、案号:(2012)穗海法民三初字第264号;
标的:对海珠区江南大道南路翠怡一街8号701房的厨房、厕所天花板渗水及其结构的安全性进行鉴定;委托编号15号;
五、保险公估类一项
1、案号:(2012)穗海法民执字第20号;
标的:对粤A7T172小客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价值进行评估;委托编号16号;
见证的中介机构代表分别是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粤国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请上述三家中介机构务必派员在当天下午2时50分前到现场参加摇珠,并请所有到场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凭本机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签到。没有通知作为见证代表的中介机构可以自愿到场参加。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 三 月 十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