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11年第43期摇珠公告
现定于 一、资产类一项
1、案号:(2011)穗海法民三初字第2879号; 标的:对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942号301房现有装修的市场价进行评估,委托编号172号;
二、价格鉴定类一项
1、案号:(2011)穗海法民一初字第2353号; 标的:对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南金诚东街33号3004房屋的价值减损以及因火灾事故受损的屋内物品的价值减损进行评估,委托编号173号;
见证的中介机构代表分别是广州市华盟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高迪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价格认证中心,请上述三家中介机构务必派员在当天下午2时50分前到现场参加摇珠,并请所有到场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凭本机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签到。没有通知作为见证代表的中介机构可以自愿到场参加。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 十二 月 二十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