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11年第23期摇珠公告
现定于
一、 房地产类三项
1、案号:(2011)穗海法民一初字第973号;
标的: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景馨街52号502房的市场价进行评估,委托编号77号;
2、案号:(2011)海民三初字第887号;
标的:对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406号首层、404号402房、404号403房的市场价进行评估,委托编号78号;
3、案号:(2011)海委执字第33号;
标的:对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65号20D房的市场价进行评估,委托编号79号;
二、 资产类一项
1、案号:(2011)穗海法民执字第2063号;
标的:对存放在广州市白云区广源中路201号负一层(白云区顺源地下停车场内)属被执行人胡海平名下的粤A81N80丰田牌小轿车的市场价进行评估,委托编号80号;
三、 工程造价类一项
1、案号:(2011)穗海法民三初字第1611号;
标的:对广州市宁隐庵(广州市同福中路宁隐街2号)主体加层、加固、修缮工程的工程量及工程造价进行评估,委托编号81号;
四、文件鉴定类三项
1、案号:(2011)穗海法民二初字第792号;
标的:对原告出具的
2、案号:(2011)穗海法民一初字第704号;
标的:对“施工许可证”中“广州华建电信工程有限公司”的公章的真伪进行鉴定,委托编号39号;
3、案号:(2011)穗海法民三初字第1838号;
标的:对证据材料“房屋买卖合约”、“首期房款收据(一万元)”、“首期房款收据(六万元)”落款处的“邵碧霞”签名是否邵碧霞本人所签进行鉴定,委托编号40号;
五、房屋安全鉴定类
1、案号:(2011)穗海法民三初字第1839号;
标的:对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1008号(天立俊园)
2、案号:(2011)穗海法民三初字第1757号;
标的:对广州市海珠区朗晴新街9号2301房屋漏水部位的漏水成因进行鉴定,委托编号42号;
六、法医鉴定类
1、案号:(2011)穗海法民一初字第1172号;
标的:对原告李芙蓉在被告戚琰琳的美容院做美容时导致的烧伤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委托编号43号;
本期摇珠需到现场见证的中介机构代表分别是广州市华盟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高迪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价格认证中心,请上述三家中介机构务必派员在当天下午2时50分前到现场参加摇珠,并请所有到场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凭本机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签到。没有通知作为见证代表的中介机构可以自愿到场参加。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