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海鹏飞 通讯员周征远 公交车上公然抢劫乘客手机,并打伤“打抱不平”的乘客,此外一团伙成员还曾暴力殴打驾驶公交车的司机。近日,广州海珠区法院审结一起正在行驶的公车上殴打司机,兼有抢劫及抢夺行为导致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团伙主犯杨检中、李海浪、罗爱兵等分别一审获刑15年半、15年、9年不等。
2010年6月1日晚上9点,301路公交车刚停靠海珠区广州大道南园艺场站,车内突起骚动。杨检中、李海浪等人做掩护,罗爱兵一把夺过乘客胡某手中的诺基亚E71型手机。胡某死死抓住罗爱兵,同车乘客郑某也起身帮忙夺回被抢的手机。
此时,“掩护”的杨检中、李海浪及其同伙随即上前为罗爱兵解围。司机周某见状,遂将打开的车门关闭,杨检中等人当场对司机及车内乘客进行威胁、恐吓,杨检中还用铁锤将“打抱不平”的乘客郑某打伤,强迫司机周某打开车门。
2010年4月一天,杨检中在一辆行驶至海珠区敦和附近的301路公交车上,因车费问题与司机卢某某发生争执后,不顾该车正在行驶而殴打司机卢某某,后又使用铁锤殴打司机卢某某。
海珠区法院近日审理认为,杨检中无视在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对司机使用暴力,危害行车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犯罪,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大,判处杨检中有期徒刑15年半。李海浪、罗爱兵也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获刑15年、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