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海法动态 ->正文

我院设立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室方便群众快速解决交通事故纠纷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5-07 00:0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4月13日上午,我院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室在海珠交警大队正式挂牌办公。院党组书记、院长关锦新、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黄锦荣、副院长何达洲、海珠交警大队大队长俞善勇等领导及干警十余人参加了揭牌仪式。
为及时解决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我院在海珠区交警大队挂牌成立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室,并为此与区交警大队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诉前调解机制的意见》,通过建立联合工作平台,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交通事故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一站式”服务。
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室由一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组成,主要职责:一是接受交通事故当事人有关司法程序方面的法律咨询;二是积极协助交警部门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调解;三是向当事人宣传诉前调解机制,建议当事人就其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达成的协议向工作室申请司法确认;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依法立案进行审查,认为合法有效的,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四是对于当事人在交警部门主持下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组织当事人直接进行调解,如确实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引导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版权所有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177号

粤ICP备12040518号-1 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下载试用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