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珠区一家经销非法来源货品的公司,被工商部门查处后,拒不接受处罚,广州市工商局海珠分局向海珠区法院申请执行,海珠区法院行政庭经审查后作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据悉,被执行人广州市通洲贸易有限公司在荔福路经销的国外参片、燕窝等货品,经查该批货品没有合法来源证明, 非法销售牟利所得244072.4元。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工商部门遂根据《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的规定作出没收其非法所得244072.4元的处罚。在法定期限内被执行人既不提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接受处罚;为此,工商局海珠分局遂向海珠区法院申请执行。海珠区法院行政庭认真审查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认为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处罚并无不当,故作出了上述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