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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对新进院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7-10-31 00:0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5月23日,我院召开新进院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座谈会,对他们进行法治理念教育和司法为民宗旨教育。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工办主任李志强主持。院党组书记、院长关锦新作重要讲话。45名2000年以来新进院大学生参加了座谈会并踊跃发言。
会议首先传达了省、市法院关于组织青年干警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通知,并组织学习了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材料。通过真实、生动的典型案例分析,使青年干警深刻领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现实意义。接着,青年干警们纷纷结合本部门、本人工作实际畅谈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体会。
关锦新院长在认真听取青年干警的发言后,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代表院党组对2000年以来新进院大学生在条件艰苦、任务繁重的工作岗位上能发扬艰苦朴素的作风和爱岗敬业的精神表示由衷的敬意。他指出当前我国社会正经历深刻的变革,各类矛盾和冲突向法院集聚,法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担负着很重要的作用。为适应现阶段形势要求,青年干警要认真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确保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在工作中要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忠诚履行职责,依法公正办案,维护法律权威。最后关院长向青年干警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提升自我。二是正确处理自身成长和组织培养的关系,恪尽职守,积极进取,为自身成长进步不断创造条件。三是正确处理工作责任和个人名利的关系,做到淡泊名利,清正廉洁。四是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正确处理好同事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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