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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2006年度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7-11-01 00:0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12月30日,我院召开年度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对过去一年来在各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容福,海珠区委政法委书记苏小澎,海珠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冯舶应邀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余树东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麦耀明宣读了院党组《关于表彰2006年度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对2006年工作成绩突出的执行局、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三庭、调研科、法警大队等六个先进集体给予嘉奖;授予刑事审判庭、调研科为调研先进单位;授予许奕群等38位同志为先进工作者;授予李智勇等5位同志为办案能手;授予王志勇等5位同志为办案标兵;授予周征远等3位同志为调研先进个人;授予蒲少霞等6位同志为调解先进工作者;授予罗艳华等4位同志为优秀速录员,并予以表彰。同时号召全体干警向先进人物学习,掀起学先进、赶先进的高潮。
党组书记、院长关锦新总结了去年法院各项工作情况:全年新收各类案件18231件,比去年下降8.35%;加上2005年存案634件,共受理案件18865件;办结18334件,同比下降7.98%;存案531件,同比下降16.25%;审结率97.19%,创历史新高;解决诉讼标的金额5.31亿元,执行标的金额2.28亿元。
关院长还从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三个方面对我院一年的工作做了回顾和总结: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
一是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稳定的社会秩序。新收各类刑事案件1506件,审结1506件,同比均上升2.52%,审结率达100%,连续四年零存案。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罪犯198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66人,占13.4%。
二是加强司法调解,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和谐发展。新收民商事案件7580件,同比下降14.37%;审结7682件,同比下降13.28%。审结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房屋拆迁合同纠纷等各类房地产案件3778件,尤其是重点抓好群体性、矛盾容易激化的房地产案件的审理,如妥善审理了“龙田烂尾地块”等6块“烂尾地”案件312件。
三是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妥善处理行政争议。新收行政案件120件,同比上升60%;审结119件,同比上升56.58%。妥善处理涉及市、区重点建设项目官洲岛的32件行政案件,大力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是深入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努力缓解执行难问题。新收执行案件8898件,执结8901件,存案260件,同比分别下降4.85%、5.09%和1.14%;执结率达97.16%。深入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妥善执结了“圣安娜”拖欠工人工资案件等系列案件。全年共执结工人工资案2078件,为工人追回被拖欠的工资款274.59万元,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是切实抓好审判监督和立案信访工作,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畅通申诉渠道,共新收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27件,已办结126件,其中决定再审9件,审结9件,改判3件。立案庭全年共审查立案18231件,完成诉讼保全575件,送达民商事案件8852件。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实施司法救助案件371件,共减、缓、免交诉讼费149.98万元。
(二)抓班子带队伍,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三个走在前面、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及学习以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使全院干警把司法的思想和观念统一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上来,队伍的政治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有力地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深化法院改革,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继续推进法院改革工作的深化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向前发展。先后组织开发应用了执行代管款管理软件、财务管理软件、固定资产管理软件,为提高审判效率和审判质量,提高法院管理水平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区人大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冯舶指出,区法院在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围绕法院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区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冯书记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区法院要努力做到:一是认真贯彻区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开展;二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三是进一步密切与人大的联系,自觉接受监督。
区政法委书记苏小澎对我院过去一年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他强调,新形势、新任务给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区法院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继续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揽法院工作。二是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三是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容福充分肯定了我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同时希望我院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力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社会的稳定和繁荣作出贡献。二是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宗旨,不断提高司法水平。三是继续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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